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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取消“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资质认定”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2017年9月22日国发〔2017〕46号),中国地震局决定取消“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资质认定”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设定依据为《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管理办法》)。 1.制定并公布有关标准和规范,明确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条件和要求。 2.建立诚信档案,将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 3.加强执法检查,建立举报平台,严厉处罚违法违规企业,处罚结果纳入国家信用平台,实行联合惩戒。 特此公告 延边州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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