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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教育 知责明责尽责 敢于担当抓落实 延边州地震局——柳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新形势下党中央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提出的新要求、新部署,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主体责任决定和影响着监督责任,必须强化责任意识和责任担当。下面我根据自己的工作实际和学习体会,就党委落实主体责任谈点肤浅认识。 一、深刻领会党委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和科学内涵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讲话时指出,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二是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三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四是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五是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强化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责任意识,切实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应尽之责、份内之事,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二、消除认识误区 做到知责明责强责
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头上。针对在实际工作中对主体责任存在的认识误区,要高度重视并坚决消除。 误区二: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纪检组)的事。有的领导总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的职责,经常拿“要支持纪委工作”这样的表态来应付。有些地方和单位党委习惯将工作上有压力、难啃的“硬骨头”交给纪检监察机构,造成纪检监察机构“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目的就是要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以更好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党章》第44条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明确要求,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这都表明,各级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是法定之责。 误区三:重行政职务轻党内身份。当前,许多行政领导都有党内职务和身份,但有的领导往往只重视自己的行政职务,对党内职务有时就不是很在意。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这是对各级党组织的要求,也是对所有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作为各级党组织成员,尤其是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既要重视行政业务工作,更要始终牢记自己的党内职务,履行好“一岗双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 三、敢于担当 尽职尽责抓好责任落实
州委书记庄严同志指出,落实“两个责任”,关键在落实,根本在担当。州地震局党组要将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敢于担当,以上率下,推动主体责任具体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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