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足球外围


主页 机构简介 政策法规 应急救援 地震知识 政务公开 工作动态 预决算公开 廉政教育

 

廉政教育

知责明责尽责  敢于担当抓落实

延边州地震局——柳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新形势下党中央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提出的新要求、新部署,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主体责任决定和影响着监督责任,必须强化责任意识和责任担当。下面我根据自己的工作实际和学习体会,就党委落实主体责任谈点肤浅认识。

    一、深刻领会党委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和科学内涵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讲话时指出,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二是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三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四是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五是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强化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责任意识,切实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应尽之责、份内之事,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二、消除认识误区 做到知责明责强责

    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头上。针对在实际工作中对主体责任存在的认识误区,要高度重视并坚决消除。
  误区一:党委是领导主体而不是工作主体。党委从过去的“全面领导责任”到现在的“主体责任”,内涵得到了进一步深化和发展,也就是说,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不仅要进行领导,还要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党委如果只是每年开个会、讲个话,“只挂帅不出征”,这远远不行;只重业务不重党风、只抓建设发展不抓惩治腐败,这远远不够。必须总揽全局,自觉承担起党风廉政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制度建设等职责,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切实做到领导有力,指挥有方,措施得力。

   误区二: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纪检组)的事。有的领导总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的职责,经常拿“要支持纪委工作”这样的表态来应付。有些地方和单位党委习惯将工作上有压力、难啃的“硬骨头”交给纪检监察机构,造成纪检监察机构“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目的就是要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以更好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党章》第44条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明确要求,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这都表明,各级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是法定之责。

   误区三:重行政职务轻党内身份。当前,许多行政领导都有党内职务和身份,但有的领导往往只重视自己的行政职务,对党内职务有时就不是很在意。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这是对各级党组织的要求,也是对所有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作为各级党组织成员,尤其是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既要重视行政业务工作,更要始终牢记自己的党内职务,履行好“一岗双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

   三、敢于担当 尽职尽责抓好责任落实

    州委书记庄严同志指出,落实“两个责任”,关键在落实,根本在担当。州地震局党组要将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敢于担当,以上率下,推动主体责任具体落实。
  担当组织领导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把履行主体责任作为政治担当,找准自己先是党组书记、成员再是其他职务的角色定位,做到知责、明责、尽责,出了问题必须负责。党组要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解责任,明确领导班子、班子成员以及有关科室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形成党政齐抓共管、群众支持参与的工作机制。在抓好机关内部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指导和引领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
  担当率先垂范之责,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群众看干部、干部看领导。局党组班子成员要带头示范,敢于站到反腐倡廉的最前沿,敢于叫响“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做到“五个带头”,即带头依法依规办事,带头抵制“四风”,带头履行好“一岗双责”,带头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言传身教引领作风建设,以自身硬带出队伍硬。
  担当宣传教育之责,弘扬传递正能量。坚持不懈地宣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七条意见等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引导党员干部明辨大是大非,抵制歪风,弘扬正气。抓好宣传教育活动载体,充分利用机关学习会、组织生活会、主题教育报告、警示教育、廉政党课、家庭助廉、交心谈心、培树勤廉典型、廉政文化“六进”等活动,结合地震部门实际,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报刊、网络、短信、微信等载体进行多样化渗透,传递勤政廉政正能量,提升党员干部尊廉崇廉的价值观和守纪意识,营造有利于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道德环境和风清气正的行业氛围。
  担当监督管理之责,让权力得到有效制约。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失去管理的干部极易滑向深渊。党组一把手必须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挂帅出征,绝不当“甩手掌柜”。抓导向,选好干部用好人;抓源头,规范权力运行。积极开展“廉政阳光工程”、 “廉政阳光服务”活动,全面推进“廉政阳光”建设。抓制度落实,认真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抓预防,紧紧盯住易发生问题的地震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关键人员,经常过问、提醒、督导、检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勤扯袖子”,及时纠正处理。
  
  担当检查考核之责,推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体系,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人,真正把落实主体责任与领导班子考核、党员干部考核挂起钩来;建立定期督导机制,对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实施动态管理,强化过程监督;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评先表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让主体责任真正成为党委的“心头事”和“责任田”,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落实。

                                                    廉政教育

 

 

 

 

网站制作: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地震局  版权所有  吉ICP备11005833号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2799号  邮政编码:133001  联系电话:0433-2813697